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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福利 |
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所谓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是指当劳动者在劳动中负伤或死亡、以及因公致病或受伤时,补偿其医疗费和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对其伤残或死亡给予补偿的制度。雇主雇用劳动者时有加入这一保险的义务,保险金也应由雇主全额负担。 是否属于业务上的灾害,由接受本人申请的劳动基准监督署根据其业务与病情之间的因果关系来加以判断,上下班途中的事故等也被认定为通勤灾害而成为补偿对象。 详情请向劳动基准监督署 (>>劳动咨询)咨询。 此外,以研修为目的来日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适用于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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