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用 岩手生活 咨询

入境手续

在留资格·在留期限

资格外活动

在留资格的变更

在留期限的更新

永住许可

持有护照

护照的证明章转记

入国管理局

关于入国管理局手续的咨询

申请手续费

在留资格·在留期限

外国人在日本的海港、机场接受登陆许可时,由入境审查官在上面盖登陆许可章,此证明章记载有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限。

在留资格指外国人在日本居住所需的资格,分为27种 (>>在留资格)。各种资格有其相应的在留期限(可以居住在日本的期限)。

住在日本的外国人原则上只能进行其在留资格范围内的活动。(“永住者”、“日本人配偶等”、“永住者配偶等”、“定居者”无活动限制。)

例如,外国人持“短期逗留”或“留学”等不允许工作的签证在日本居留期间,在未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 (>>资格外活动)的情况下从事工作、接受报酬,很明显是非法就业,是非法行为,将受到处罚或被强制出境。

未进行在留期限的更新而在日本逾期居留亦为非法居留。

因此,要从事在留资格外的活动或变更在留资格时,必须向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得到日本政府(法务大臣)的许可 (>>资格外活动)。

同样,在留期满后想继续留在日本时,需在在留期间内申请在留期限的更新并得到许可 (>>在留期限的更新)。

签证 在留资格 在留期限 可否从事工作
外交 外交
因公 公用
就业 教授 3年、1年
艺术 3年、1年
宗教 3年、1年
报道 3年、1年
投资·经营 3年、1年
法律·会计业务 3年、1年
医疗 3年、1年
研究 3年、1年
教育 3年、1年
技术 3年、1年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3年、1年
企业内调动 3年、1年
演出 3年、1年、6个月、15日
技能 3年、1年
过境·短期逗留 短期逗留 90天、30天、15天 ×
一般 文化活动 1年、6个月 ×
留学 2年、1年 ×
就学 1年、6个月 ×
研修 1年、6个月 ×
特定 家属滞在 3年、2年、1年、6个月、3个月 ×
特定活动 3年、1年、6个月
法务大臣指定的期限
视情况而定
日本人的配偶等 3年、1年
永住者的配偶等 3年、1年
定居者 3年以内
法务大臣指定的期限
永住者 无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