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用 岩手生活 咨询

入境手续

所有人的出入境管理制度

日本入境手续

签证(VISA)

登陆审查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再入国许可

登陆审查

对于外国人的入境,日本将将其分为“入境”和“登陆”。“入境”指外国人进入日本的领土、领海内,“登陆”则指外国人登上日本领土。签证手续可以说是“入境推荐状”的取得,实际入境时需经机场等处的入境审查官审查,接受护照盖章方可入境。 登陆许可时决定其居留资格、居留期限 (>>在留资格·在留期限),登陆许可的证明章记载有“登陆许可年月日”、“在留资格”、“在留期限”、“登陆港名”(包括机场)。 在留资格及在留期限以法律(出入国管理法及难民认定法)为基准,根据该外国人的入境目的而定。 此外还有一种特例登陆制度,即船舶和飞机的乘务员、乘客途中停靠日本的海港或机场时,允许其暂时性入境。(停靠地登陆:72小时以内;观光过境登陆:15天以内;周边过境登陆:3天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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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空白(一)处填写登陆年月日,(二)处填写登陆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