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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时,请采取如下措施。
把车辆停靠在路边或空地等安全地带。
○ 对负伤者要进行急救护理。
○ 打电话联系急救车(TEL 119)和警察(TEL 110)。
(对造成事故后,不救护负伤者驾车逃跑者,以“肇事撞人逃跑”罪论处;不向警察报告,则以“不报告”罪论处。)
○ 服从警官的指示。
特别是发生死亡事故时,将会被以“业务过失致死伤罪”而受到严厉惩罚,不仅会取消或停止使用驾驶执照,还将根据其责任的轻重大小给予刑法处罚。并且,还必须对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上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
另外,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赔偿等事后处理,错综复杂,有不少受害者因缺乏法律方面的知识而受到损失。如果万一自己成了交通事故的被害者,
可找县民生活中心
(
>>消费纠纷
)咨询。